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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无“碍”让老年人生活更舒心
——民主党派专家谈无障碍环境建设
2023-10-30
 
 

  

  

  10月 23日是重阳节。养老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承载着无数家庭的期盼。如何更好保障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安度晚年,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

  今年 9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门性法律,这部法律为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为什么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我国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在重阳节之际,记者采访了民主党派中的相关专家。

  记者:为何要关注和推动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而言,有何意义?

  蒋宏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

  除了庞大的老年群体,目前,我国还有残疾人约 8500万,加上有无障碍需求的孕妇、儿童、伤病人员等,人数众多。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消除公共设施、交通出行、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领域的障碍,使这些人平等参与到社会生活中,保障其生活尊严,提升其生活品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宪法法律要求和中共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国人权事业进步的内在要求,也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

  记者:9月 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根据此前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无障碍受益人群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而该法扩大了受益群体,规定“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您认为,此举释放了怎样的信号?

  蒋宏建:从 201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到 202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其中的巨大变化不仅体现出立法位阶的提高,更体现在受益群体的扩大方面。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无障碍受益人群从残疾人扩大至残疾人、老年人等有无障碍需求社会成员,释放出无障碍环境建设要面向全体成员,突出重点人群和通用设计、广泛受益的强烈信号,体现了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宗旨。无障碍环境建设事关每一个人、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幼儿、伤病者、负重者等,这十分有利于统一社会认识、压实各方责任和高质量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

  转载自《团结报》4版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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